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张丽风等7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4年4月20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3月27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石家庄鼎立会计师事务所:张丽风
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徐 丽
秦皇岛昊庆会计师事务所:王红新
唐山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杨国静 李 敏
河北中鑫会计师事务所:石克卿 崔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