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张旻菊等8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4年2月17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1月20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石家庄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张旻菊
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董卫军 杨春娟
天津市津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冯 宁
唐山中元精诚会计师事务所:宋 燕 刘汉讯
沧州金源会计师事务所:段云孚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邢台分所:童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