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鲍毅等6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于2014年1月21日前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鲍 毅 高勇红
河北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姚 瑾
天津市津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王美旺
石家庄平正瑞鑫会计师事务所:王国英
河北阜源会计师事务所:李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