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印发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张昭等7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5月2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河北嘉博会计师事务所:张 昭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盛 依 董利玲
衡水金正会计师事务所:丁志成 邵新立 张兰顺
邯郸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刘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