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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三-18)

2008-02-16 08:40 次阅读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应按单项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二、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三、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二)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三)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四、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四)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五、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8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融资费用。   在租赁开始回,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入账的企业,不设置本科目。   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开始回,按租赁开始回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分摊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实现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四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企业已经交纳的税金、无法与未来收益相配比的其他各项支出,不能在本科目核算。   二、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三、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三、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   四、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固定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应当先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当自“在途物资”等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将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如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七、本科目处理前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处理前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溢余。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