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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2020-02-20 01:24 次阅读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政策利好,社会关注度很高。2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在会上表示,国务院公布的举措对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影响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稳岗压力加大。中央明确要求,综合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人社部会同财政部新出台两项举措,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疫情严重地区的支持力度。

一是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受益面,降低政策门槛,放宽申领条件,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5.5%;30人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都可以申领稳岗返还,即企业所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

二是加大对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允许湖北等重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受益企业范围;还可以根据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对医疗物资、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物资供应保障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可按照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予以返还。实施上述两项举措,将使更多中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记者了解到,为加速政策落地见效,同时减少经办接触,降低感染风险,人社部在人社部官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了部分城市网上经办平台,实行不见面审批。目前,有261个地市已组织企业申报,已向1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34亿元。

“人社部和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稳增长稳预期稳就业的政策措施,相信随着这些惠企利民政策的落地见效,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桂桢表示。

此外,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尤为重要。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据悉,人社部在加强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延长保障期限。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强化对大龄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

二是扩大保障范围。允许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对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其他参保缴费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期限由各省确定,确保参保缴费的失业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优化领金方式,畅通领金渠道。近日,在人社部官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对尚不能实现网上经办的地市,要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现不见面服务,既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应发尽发,又有效避免因经办接触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

桂桢表示,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支撑能力较强,能够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