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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转国家资本金是创新

2007-03-05 14:15 次阅读

 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昨天说,财政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的退税税款转国家资本金的做法是一次机制创新的尝试。

  朱志刚说,税收返还以国家资本金形式注入企业,企业不能直接以所退税款削减成本作为价格竞争的手段,更不能作为利润直接分掉,而只能用于企业长远的发展目标。与直接减免相比,转资本金的做法重在充实企业的资金实力,增强其发展后劲,逐步培养其核心竞争力。而且,由于以税收返还作为国家资本金投入企业本质上属于政府投资行为,这样做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

  他指出,此次调整重大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两方面突破,一是规定享受政策的企业要将所退税款转作国家资本金,并主要用于新产品的研制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二是对进口零部件、原材料实行税收先征后退的范围比较大。

  朱志刚同时表示,取消部分国内已能生产的进口设备的免税,并不是要限制先进设备的进口,实际上只是取消了部分进口产品享受的超国民待遇,使国内生产的同类产品能够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这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