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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巨头毕马威被起诉

2007-01-24 11:01 次阅读

日前,已被清盘人接管,正在等待清盘的的泰兴光学突然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指控该行在任职泰兴光学审计师期间疏于职守,要求其赔偿4.72亿港元。毕马威则表示,并不知悉有何理由怀疑其工作的合理性,该行已委任律师就此项诉讼作出积极抗辩。

  泰兴光学的清盘人认为,毕马威于1999年至2002年为泰兴光学审计期间,疏忽及违反责任,令泰兴光学早在1999年已资不抵债,以及大股东马宝基等人通过资金循环制造假账的情况未能及时被披露。

  泰兴光学清盘人在起诉状中指出,在审核泰兴光学2002年3月底止的年度账目时,毕马威已发现有大量审计问题,但没有提出,并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在2002年4月15日请辞,而且,在有关公告中,毕马威还表示没有任何需要关注的事项要通知泰兴光学的股东及债权人。

  泰兴清盘人认为,如果毕马威能尽责地审计,可以令香港交易所、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得知泰兴光学的实际情况,其间泰兴光学便不可能会派息,也毋须缴付利得税,因此提出索赔。

  约4.72亿港元的索赔金额包括泰兴光学于上述三年期间,向股东派发股息共3.06亿港元、付税7073.75万港元,以及就贸易融资支付利息费用9498.94万港元。

  资料显示,泰兴光学曾是全球第三大眼镜制造企业,曾被誉为业绩优良的优质股,受到基金追捧。但出乎投资者意料的是,该公司因为过度扩张而陷入财务困境,自2005年4月18日停牌以来,公司被多家银行债权人催债,并陆续暴露出有多项会计违规。2005年7月,公司前董事会主席马宝基、前行政总裁马烈坚父子因涉嫌诈骗被拘,随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盘。

  泰兴光学在事发之前,并非没有征兆。泰兴光学在2002年至2005年短短3年间,已四度发生审计师请辞事件。

  据悉,毕马威在2002年请辞后,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接手。安永在2004年底又申请离任,转由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泰兴光学的审计工作。至2005年中,德勤又提出请辞,并表示泰兴光学有多份分销文件失踪,以致于他们无法完成审计工作,也不能与泰兴光学就公司账目达成共识。之后泰兴光学聘请陈叶冯会计师事务所,接替德勤的审计工作。

  去年年底,香港联交所宣布,泰兴光学已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公司将有最后六个月的期限向联交所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若该公司仍未能按规定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联交所拟于今年6月13日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