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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推荐第八届理事会惩戒委员会、 申诉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019-12-03 15:56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河北省注协将于12月中旬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对惩戒与维权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进行改选,增设申诉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

1、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对行业监管体系开展深入研究,探索切实有效的行业监管途径和方法;

2、制定和完善行业惩戒相关制度和办法;

3、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对河北省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惩戒决定;

4、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

1负责受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惩戒决定的申诉,并做出申诉审议决定;

2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

1、研究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适时开展行业专业技术难点和热点问题的专项研究;

2、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业标准、执业技术的新变化,为执业机构以及执业人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和技术咨询;

3、对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有关部门发布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准则指南、配套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草案,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

4、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和协调,就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提出建议,与相关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专业技术交流;

5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注册会计师担任委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3、近3年无不良记录;

4、热心行业建设,身体状况和工作时间能满足履行职责需要。

(二)相关领域专家担任委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行业情况;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3、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近3年无不良记录。

(三)推荐范围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质控部门经理、审计部门经理,高校会计审计专家,法律专家等。

三、推荐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12月4日前将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快递至省注协监管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198号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

联系电话:0311—83939360,83939358

邮     箱: 983561045@qq.com

四、其他

1、每名注册会计师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委员会;

2、各所限报委员2名。

 

附件: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名表.rar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