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19]4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检查质量,提高检查效率,按照《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兼职检查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省注协拟继续从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拔一批高素质执业人员,充实到兼职检查人员库中作为兼职检查人员参加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检查人员条件
1、拥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思想端正,职业道德记录良好,热爱注册会计师行业,事业心强;
2、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五年以上;
3、现担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4、熟悉会计、审计、证券法规等专业理论和实务,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五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异地检查。
二、推荐人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一经选聘,省注协将与事务所签订劳务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向兼职检查人员所在事务所支付劳务费,检查结束后将根据检查工作质量评选优秀兼职检查人员。
三、检查时间安排
1、8月底举办兼职检查人员培训班;
2、9月全月进行实地检查。
四、有关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省注协工作,在不与本所工作冲突的前提下,按照条件推荐人员,确保所推荐人员全程参加检查工作。
2、被选为兼职检查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要参加省注协组织的执业质量检查培训班,参与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可以按照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折算培训课时。
会计师事务所要据实填写《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兼职检查人员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31日前报省注协业务监管部,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983561045@qq.com邮箱。省注协将结合事务所推荐情况在兼职检查人员库中择优选拔兼职检查人员。
联系人:池玉
联系电话:0311-83939358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装院路198号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308室收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