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13】64号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
《河北注册会计师》是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刊,是宣传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舆论工具和传播行业诚信文化的重要载体。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进一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大新闻热点和重大事件的宣传力度,经研究,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开展《河北注册会计师》会刊通讯员荐选工作。现将荐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遵循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和行业会刊的宣传工作规律,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影响,树立注册会计师的良好形象,把《河北注册会计师》办成具有可读性、信息性、熏陶性的行业内刊,为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服好务。
二、荐选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政治和新闻敏感性。
2、热爱宣传工作,熟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工作。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和摄影、美编等专业技能。
4、具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再学习能力。
5、能够深入基层会员和客户,提供新闻线索,遵守宣传纪律,反映执业、非执业会员和行业从业人员心声。
三、工作职责
1、围绕年度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要点,结合各期会刊的版次安排,宣传所在部门单位的各项工作做法、进展和成果。稿件内容包括报道所在部门单位活动的消息,宣传先进人物或重要事件的通讯、特写,行业工作中的做法经验、体会,针对行业重点热点问题的评论,以及适合《河北注册会计师》各栏目发表的各类文章。
2、收集整理所在单位部门的新闻线索,及时上报会刊编辑部。按照编辑部编辑的工作安排,完成所在单位部门或所负责栏目的稿件采写工作。
3、通讯员除了自己收集、整理、撰写稿件外,还要带动、指导、帮助本单位部门爱好写作的人员积极撰写稿件,针对《河北注册会计师》设置栏目积极投稿。原则上,每位通讯员每两个月至少向本刊提供一篇稿件。
4、配合《河北注册会计师》编辑等工作人员完成对所在单位部门的采访报道任务。
5、按要求参加通讯员相关学习培训活动。
6、协助编辑部做好《河北注册会计师》回访工作,收集关于改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工作、会刊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编辑部反馈。意见、建议既可以是对会刊发表的某篇文章或某一方面报道的具体反映,也可以是对本刊内容、版面、栏目、式样等方面的整体反响,还可就发行渠道、发行范围、发行方法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遵守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和《河北注册会计师》编辑部相关制度,服从编辑部管理。
四、通讯员的产生
1、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各设区市行业党委(党总支)、各事务所在本单位部门分别推荐一至两名通讯员,被推荐人须分别填写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河北注册会计师〉会刊通讯员推荐表》(见附件),经省注协审核通过后,正式开展工作;如遇特殊事项,通讯员需先通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推荐报名工作截止至2013年11月30日。
2、通讯员应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稿件必须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方可报送编辑部;对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新闻行业道德的通讯员,将撤销通讯员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其所在部门单位给予处分。
五、组织管理
省注协将开展会刊通讯员定期培训、工作交流等活动,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座谈研究。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优秀通讯员将按年度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通讯员所在部门单位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等相关标准要求予以加分奖励。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刊编辑部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装院路198号
邮政编码:050222
联系电话:0311-83939362;0311-83939350
投稿邮箱:hkbjb@hebicpa.org.cn
附件:《河北注册会计师》会刊通讯员推荐表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11月5日
附件: 《河北注册会计师》会刊通讯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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