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石家庄市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通知》(会行党[2012]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要严格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诚信和谐、服务客户社会、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总结提炼创先争优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我省行业特点,积极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领导。各级行业党建工作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建立创先争优机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科学谋划,加强指导,积极营造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良好氛围。
三是认真落实。既要做好现有制度机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又要做好创先争优制度的创新工作,要立足实际,做到实处,产生实效,认真组织群众评议,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在今年9月21日前基本完成,有关情况请及时报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传真:(0311)83939380;
电子信箱:hbzxdj@163.com。
附件: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建立健全创先争优
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
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是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注册会计师行业先后开展机制建设年和制度建设年活动,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2]1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行业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基本要求
行业各级党组织、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总结提炼创先争优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巩固和扩大行业创先争优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成果,一手抓现有制度机制的贯彻落实,一手抓创先争优制度的健全完善。
坚持务实管用。要从本地区本事务所实际出发,把创先争优与中心任务和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注重实效,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要顺应行业期待,推动解决从业人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形成切合实际的制度规范。
坚持集思广益。要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坚持创新完善。要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首创精神,将受从业人员欢迎、能常态运行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搞好衔接配套,不断完善已有制度。
二、明确主要内容
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和特点,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诚信和谐、服务客户社会、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要重点围绕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新业务拓展、信息化建设、诚信建设、人才培养、反不正当低价竞争、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理顺内部分配关系、提升客户管理服务水平、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等任务,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对标定位、夺旗争星、设岗定责、绩效考评、典型示范、党员先锋行动、党内激励关怀、领导干部联系点、结对共建、党群共建、分片包干、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制度。要围绕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建立落实情况报告、情况通报等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
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把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落实工作责任。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加强谋划,抓好自身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分类指导。
深入调查研究。要结合“千名党员干部下基层”行动,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长效机制建设提供实践依据。充分讨论,认真论证,增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工作简报,大力宣传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好经验好做法。将创先争优制度公之于众,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坚持狠抓落实。要研究提出具体措施,保证创先争优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督促检查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在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有关情况请及时告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