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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统计行业团员情况的补充通知

2011-08-22 09:41 次阅读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石家庄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

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于412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石家庄辖区事务所于430日前将事务所现有团员及组织情况上报。截止七月底,仍有部分事务所未上报相关信息,耽误组建行业团委的进程。为切实掌握事务所团员和组织情况,尽早筹建行业团委,现要求未上报相关信息的事务所务必于826日前填写《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员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报至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31183939350,传真:031183939380,邮箱:wangwei@hebcz.gov.cn